1.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设置根据及设置目的
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5条第2项,根据以下目的设置·运营视频信息处理设备。2. 设置数量、设置位置及拍摄范围
区域名称 | 设置数量 | 设置位置 & 拍摄范围 |
---|---|---|
首尔广场酒店傲途格精选 | CCTV 146台 | 酒店主楼、电梯、分馆 |
3. 管理负责人及访问权限人
为保护您的视频信息,处理与个人视频信息相关的不满,如下安排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负责人。区域名称 | 管理负责人 | 运营担当人 | 联系方式 |
---|---|---|---|
首尔广场酒店傲途格精选 | The Plaza支援组长 | 通讯室长 | 82.2.310.7130 |
4. 视频信息的拍摄时间、保管期间、保管地点及处理方法
区域名称 | 拍摄时间 | 保管期间 | 保管地点 |
---|---|---|---|
首尔广场酒店傲途格精选 | 24小时 | 15日 | 通讯室 |
5. 委托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设置及管理等的相关事项
公司不委托安装和管理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等。6. 个人视频信息的确认方法及地点的相关事项
– 确认方法 : 提前联系各区域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营负责人后访问店铺即可确认。7. 信息主体的查看视频信息等要求相关信息
您如需查看或确认存在、删除个人视频信息时,可随时向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营负责人提出要求。但,仅限拍摄您的个人视频信息及明确危及信息主体的紧急的生命、身体、财产利益所需的个人视频信息。要求查看或确认存在、删除个人视频信息时,公司将立即采取所需措施。8. 视频信息的安全性确保措施
公司处理的视频信息通过加密措施等进行安全管理。同时,公司为个人视频信息保护的管理对策,对于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设置级别,为防止伪造编造个人视频信息,记录管理个人视频信息的生成日期、查看时的查看目的·查看人·查看日期等。此外,为个人视频信息的安全的物理性保管,设置锁定装置。9.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运营·管理方针变更的相关事项
此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运营·管理方针于2024年 3月 29日制定,根据相关法律·政策或保安技术的变更如有添加·删除及修改时,执行前将通过公司主页告知变更原因及内容等。 – 告示日 : 2024年 3月 22日